|
经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党组会议研究,委领导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主任段建华同志主持经委党政主要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子章同志协助主任负责能源产运销协调和能源加工转化的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及协调工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管能源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和市煤制品办公室、市煤化工设计研究院;
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刚同志协助主任负责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方向及规划、技术改造和创新、产业发展政策工作。具体分管投资与规划科、技术创新科、产业政策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倪卫东同志协助主任负责机关人事、文秘、行政、保密、后勤、财务、老干和人大提案、政协建议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同志协助主任负责经济法规、法律顾问、企业治乱减负、口岸管理、食品工业工作。具体分管经济法规科、口岸科和市食品研究所;
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海同志协助主任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材料和信息工作。具体分管交通科和综合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解守礼同志协助主任负责工业领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业园区规划发展、行业指导、汽车(含配件)产业规划发展、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分管经济合作科、行业指导科、汽车办公室和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国象同志协助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及党建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妇女等工作。具体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同志协助主任负责经济运行、生产调度、电力协调及“6656”工程有关工作。具体分管经济运行科、电力科;
助理调研员周勇同志协助主任分管市经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助理调研员王大川同志协助主任分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